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中提出的“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上善作善成”的指示要求,坚持以文化人、以文惠民,以文润城、以文兴业,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,全面展示我市近年来书法篆刻艺术的创作水平,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天津市书法家协会将主办天津市第十一届书法篆刻展览,现在面向全市征集稿件,具体征稿内容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
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天津市书法家协会
二、具体要求
(一)作者范围
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天津市民,含长期居住、工作在天津的外地居民以及在津学习、服役的大学生、解放军和武警官兵,凭身份证明和军人证明均可投稿。
(二)作品要求
1、作品内容要求为积极、健康、向上的古今诗词、楹联、文章、佳句等,鼓励切合展览主题的自作诗词。书写古代诗文者,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,注意内容的相对连贯、完整。
2、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纸(即高180cm×宽96cm)以内,一律为竖式,不收手卷、册页;篆刻作品印蜕6至12方,要求在高68cm×宽45cm书画纸上,并附至少2方印章边款,且自行题签。
3、建议选择质量好的书画专用纸,不提倡使用易折、易断、易破损的纸张或现代装饰材料。
4、草书和篆书作品请附释文。所有书法篆刻作品请勿装裱。
5、此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,所有来稿一律不退稿。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出版、宣传、处置的权利。
(三)寄送要求
每人来稿作品不超过两件,并一次性寄出或送达;受人力所限,不收取重复寄送的作品,不予替换稿件。
(四)个人信息
1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,写清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作品名称(指书体、出处、文本内容标题,不用写原文)。
2、投稿作者将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,随附作品一起寄送。
3、户籍不在天津而在津工作、学习和生活者,请同时附上相关证明复印件。
4、邮寄或送达作品,作品外包装上务必注明“十一届书展”字样。
三、评审与待遇
(一)征稿结束后,由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特邀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,制定评审细则、评委守则和评审工作流程。设立监委会,在监督机制下进行公平、公正、严格地评审。
(二)评审出入展作品150件左右,入选作品100件左右,此次展览不设奖项。评审结束后将向社会进行名单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三)结集出版《天津市第十一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》。向所有入展、入选作者赠送作品集一册,并颁发入展、入选证书。
(四)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的资格;入选作者即具备加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四、收稿时间与地址
(一)稿件邮寄或送达时间,统一为2024年6月5日——6月15日期间,截稿日期为6月15日。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,请勿提前或逾期,否则视为无效稿件。
(二)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天津市书法家协会
联系人:薛卫林 李翌 电话:23305234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所有来稿必须真实,严禁他人代笔,如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,将取消作者入展、入选资格。作品不可有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问题,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或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。
(二)所有来稿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,投稿者须认同并遵守本启事所阐述的各项要求。
(三)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天津市书法家协会。
2024年4月19日